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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金融企业实际强化派驻监督
2020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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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坚守派驻职责定位,紧盯“关键少数”强化精准监督。图为驻建行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对建行党委管理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进行研判评价。王星渊 摄

  中管金融企业是我国金融业的主力军,在维护国家金融安全、支持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特别指出要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为派驻中管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实践中,要立足金融企业实际,紧密围绕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的部署要求,找准聚焦点和发力点,优化方式方法,完善体制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实现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转变,切实把派驻改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突出基本职责,推动派驻监督有效覆盖

  坚持正确的目标导向。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把加强党中央对金融系统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以及党中央在经济金融领域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当前尤其是要把监督向中管金融企业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大疫情防控金融支持力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聚焦,督促驻在企业党委及党员领导干部做到负责、守责、尽责,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坚持精准的问题导向。充分认识中管金融企业机构、人员和业态的复杂性,紧盯金融企业领导干部“关键少数”、金融资源配置重点领域、金融权力运行关键环节、金融风险防控薄弱方面强化监督检查。去年以来,驻建行纪检监察组将重点监督对象细分为建行党委班子成员和高管人员、一级分行领导班子成员、总行部门和直属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境内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境外机构内派高管等五大群组分门别类开展监督,细化监督方案和监督方式,力求把日常监督做到位。把握好监督工作和业务工作的辩证统一关系,找准监督工作的发力点和切入口,针对信贷管理、不良资产处置和财务列损、集中采购、选人用人开展专项监督,努力为金融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坚持实事求是的结果导向。监督从根本上说是为了解决问题,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监督举措要务实,查纠问题要深实,监督结果要真实,要从监督重点是否突出、监督尺度是否准确、监督方法是否得当、发现问题是否精准、推动整改是否有效、执纪问责是否到位等方面进行“六看”,严防监督浮于表面、流于形式。

  加强统筹联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惩治与挽救相结合。金融领域腐败问题严重影响国家金融资产安全,容易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金融领域反腐败形势,要紧紧抓住惩治这一手不放松,紧盯信贷、投行、资管、集中采购、基建工程、财务费用管理、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严肃查处靠行吃行、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等问题,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案件查办全过程,重理重情,传道传情,用理想信念和党的政策教育转化审查对象,贯通运用“四种形态”作出恰当处理,真正达到“挽救人”的目的。此外,也要充分考虑到金融风险的叠加性和传染性,紧密依靠驻在企业党委做好案件风险化解处置、追赃减损工作,既打掉“老鼠”,也注重护好金融稳定的“玉盘”。

  制度与治理相结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抓以案促改、推进“不能腐”,要在深入分析总结案件的基础上,运用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有力武器,既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执行漏洞和责任缺位督促驻在企业做好“当下改”,加强内部管理,解决“点”的问题,也从制度设计层面督促做好“长久立”,该补充的补充,该完善的完善,加强制度建设,解决“面”的问题。今年,驻建行纪检监察组与建行总行党委联合印发《关于以案促改 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的意见》,明确党委、纪检监察组、总行职能部门、案发单位的工作责任,构建了清晰严密的以案促改工作体系。

  自律与他律相结合。自律与他律是一个整体,缺一不可,推进“不想腐”,本质是为了强化自律,但要通过教育提醒、监督约束等他律手段来督促实现,形成叠加效应。对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来说,一方面,要主动经常对监督对象开展廉洁谈话,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轻微违规违纪问题予以提醒诫勉,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深化以案为鉴,突出做好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增强代入感,使干部身临其境感受到违纪违法人员思想蜕变的心路历程,及时悬崖勒马,做到自警自省。另一方面,要督促驻在企业党委加强金融领域廉洁文化建设,把廉洁嵌入企业文化要素中,纳入金融从业人员职业教育中,对廉洁金融建设起到引领、保障作用。

  夯实派驻基础,为发挥派驻职能作用提供保障

  提升一体化作战能力。依托“三为主一报告”的制度安排,加强对驻在企业党委直管单位纪检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持续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聚焦基层腐败案件和“四风”问题多发、监督工作薄弱的情况,驻建行纪检监察组深入领会中央关于派驻机构改革的相关要求和精神,推进省级分行纪委向地市区级分支行派驻纪检组改革,各省级分行纪委共派出纪检组613个,基层监督独立性、权威性大大提高,“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基层监督难题得到有效破解。

  推进各方监督协同。除纪检监察机构外,企业还有监事会、审计、内控合规、风险管理等众多内部监督力量。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充分发挥引导推动作用,促进企业监督体系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在运作机制上,加强与党委沟通,定期与党委会商,经常与党委领导同志交换意见,推动党委主体责任与派驻机构监督责任同向、同进;建立与企业内部监督部门的监督协作机制,在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措施落实、成果运用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在资源整合上,用好科技手段,建设大数据平台,打通各管理板块间的信息壁垒,为全天候、常态化监督提供强力数据支持。

  加强派驻干部队伍建设。派驻干部代表上级纪委履行职责,必须始终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要坚定不移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习实践中牢记忠诚履职之本、践行初心使命。要坚持不懈强化全员教育培训,推动常态化跟岗锻炼交流,提升干部政治政策水平和专业本领。要锲而不舍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加强自我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今年,驻建行纪检监察组打出“纪检监察干部专业素质能力提升年”和“讲政治、强担当、守底线”纪律作风建设活动的“组合拳”,以政治建设为引领,提能力、严纪律、强约束,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作者朱克鹏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组长,本文刊登于《中国纪检监察报》2020年7月9日理论周刊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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