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学习新修订的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增强全市政府系统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日前,辽宁省沈阳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议,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会议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释义》为学习读本,由市审计局局长刘莹光作市直部门委办局长进行释法第一讲。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领导,各区、县(市)政府主要领导等80余人参加会议。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姜有为主持学习会议并讲话。
姜有为指出,审计工作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市政府党组要按照党中央及省委、市委的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筹谋划,周密安排,压实审计工作责任,完善审计制度建设,扎实做好新时代审计工作,推动中央及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姜有为强调,一要全面加强审计监督。坚持依法审计,推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盯住审计重点,加大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深化科技强审,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增强大数据审计能力。二要严肃审计问题整改。压实整改责任,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从严从实加快审计问题整改;严格过程控制,对审计建议和指出问题实行清单整改和销号管理;做到举一反三,在加强管理、深化改革、行权管控、完善制度等方面做出细致安排。三要提升审计工作能力。坚持“查病治病”与“防范未病”并重,坚持依法履职与创新作为并重,充分发挥审计常态化“经济体检”作用,提升审计服务能力、审计监督能力和审计保障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接受审计监督,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西晓媛 辽宁省沈阳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