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日前公布的《国务院关于201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显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审计重点关注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基层财政运转和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情况。
结果表明,有关方面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努力提高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信贷管理和风险管控不断加强,风险总体可控。
审计还指出一些问题:
一是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方面。审计18省及所辖36个市县发现,由于项目安排不合理或停止实施等,有503.67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未使用,其中132.3亿元闲置超过1年;还有10个地区违规举债或担保83.99亿元,审计指出后已整改40.97亿元。
二是基层财政运转方面。抽查24个县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情况发现,2019年有5个县相关支出未达当地标准,今年一季度末增至11个县,其中一些基层国库保支付能力也不足。
三是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方面。审计的10家中央金融机构2019年拨备后利润比上年增长6.87%,今年一季度末平均不良率1.43%,但未按期偿还贷款余额较去年同期增长8.26%;抽查的43家地方中小银行平均账面不良率2.48%,其中16家实际不良率超过账面值2倍。
审计还发现,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对支持创新创业、中小企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一些基金在设立阶段统筹不够、项目储备不足,难以及时落地形成有效投资。
审计还指出,有51家银行2019年通过存贷挂钩、违规收费等,增加企业融资成本17.71亿元;16家地方银行未完成2019年小微贷款相关任务;部分“僵尸企业”处置质量还不够高,存在虚报处置进度、处置范围不完整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