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工作部署,更好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中的作用,近日,自治区审计厅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深化审计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系统组织开展“深化审计质量提升年”活动,切实加强质量控制,深化审计成果运用,进一步促进提升审计监督工作水平。
《意见》指出,开展“深化审计质量提升年”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的有力举措,各级审计机关要自觉把审计工作放到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大局中思考、谋划、推进。
《意见》要求,要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坚持“三个导向”,深化制度建设。立足政治机关和宏观管理部门定位,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和审计署要求,制定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的实施意见》等各项审计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和制度意识,不断健全和完善审计制度,切实发挥制度对审计质量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宏观分析,推动被审计单位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规范,促进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意见》要求,要坚持依法审计,深化审计现场、分级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审计现场、审计项目和规范审计行为等制度规范;严格编制审核审计工作底稿,强化审计质量源头控制;认真听取核实反馈意见,审慎做出审计结论建议;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加强审计报告、审计移送事项质量控制,明确分级质量控制责任,切实履行各层级职责,对出现质量问题严肃问责。
《意见》要求,要坚持成果共享,深化审计整改和审计结果运用。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实行审计整改对账销号制度,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集中和动态管理,推动被审计单位边接受审计边落实整改,着力提升审计整改成效。完善审计结果和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推进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建立健全审计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等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机制,更好发挥监督合力。
《意见》要求,要坚持突出重点,切实提高投资审计工作质量和效果。全面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意见》及《常见问题解答》,准确把握审计职责边界,严格遵守审计业务规范流程,合理确定审计监督重点,努力推进投资审计工作“三个转变”。
《意见》要求,要坚持“三立”标准,切实增强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为标准,主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采取理论学习、专业研讨、案例交流、实务导师等举措,增强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政治能力、专业能力、宏观政策研究能力和大数据审计能力,努力锻造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
《意见》强调,全区各级审计机关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深化审计质量提升作为落实党中央、审计署和自治区党委对审计工作指示精神的重要抓手,制定方案加强领导,承担责任落实要求,及时总结加强督查,为全面推进深化审计质量提升成效。(史海红 杨奉宇 付春林 叶姿彤 来源:宁夏自治区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