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广东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卢荣春受省政府委托,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作《广东省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审计整改报告,对审计整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统筹组织有力,责任落实到位,措施及时有效,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整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也对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今年,全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监督工作要求和省委办公厅《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的要求,认真开展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整改报告内容详实全面、逻辑脉络清晰,同时还将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清单和有关部门单位的单项整改报告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为更好地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推动提高审计工作效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2019年8月16日,省委常委会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新时代审计工作,不断提升全省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扎实推进全省审计全覆盖,坚持依法审计、规范审计,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抓好审计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并转发了省审计厅制定的整改分工方案。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委审计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全省审计整改工作六大责任体系,提出了整改报告、整改跟踪督促、整改综合分析、整改信息公开和整改结果利用等5项工作长效机制。
二是省人大加大审计整改跟踪监督力度。为增强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加强与省审计厅、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的沟通,推动完善整改重点、报告重点、审议重点,按照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人大监督工作的新要求,着重对审计查出的市县财政挂账、落实国家医疗卫生重大政策资金绩效、扶贫和污染防治攻坚战资金管理等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调研,要求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等重点部门提供详细整改材料、突出问题单项整改结果和整改详细清单,并委托惠州、汕头、茂名、河源4个市以及惠东、龙湖、澄海、化州、和平5个县(区、市)等重点地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反馈整改落实情况。预算工委对调研发现的市县财政收支挂账问题整改效果反复、重要政策落实项目资金管理衔接不畅拖累实施效益、部分单位整改责任不落实、审计整改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着重从政策制定、制度执行、预算管理、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责任落实等环节上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坚决遏制财政挂账屡审屡犯、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优化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强化绩效管理等意见建议,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整改情况报告提供参考。
三是着力促进提升全省审计整改工作效能。省审计厅落实审计整改“三级监督”工作机制,按照审计项目类型、审计查出问题轻重和风险程度等进行分门别类、统筹安排、精准施策、对症下药,提升审计整改监督工作的整体效能。据统计,对2018年度审计查出的594条突出问题,截至2020年2月底已整改到位437条,整改完成率73.57%。责成上缴国库、加快拨付和统筹使用结转结余资金、调整账目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012.37亿元,推动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58项。
对目前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省政府已要求相关地区和部门作出整改计划和限期整改承诺,省审计厅继续跟踪督促检查整改情况,并将于今年7月汇总全省整改结果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并向社会公开。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坚持高质量内涵式审计发展路子,创新研究型审计方式方法,紧紧围绕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工作重点,扎实开展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支持广州推动“四个出新出彩”实现老城市新活力、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财政资金及捐赠款物等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以及财政资金绩效审计,积极拓展民生审计广度,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就业优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发挥“治已病、防未病”功能,认真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岑彩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