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亿日前发布公告,拟聘请此前从未从事过证券业务的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这是新《证券法》实施以来上市公司公告拟聘请非原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第一单。业内人士指出,新《证券法》取消证券审计资格,一方面将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环境,另一方面监管部门也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目前市场上存在一些难以聘任到会计师事务所的高风险上市公司,此类公司和其聘任的审计机构将成为监管部门“紧盯”的监管重点。
首家“吃螃蟹”会计师事务所是谁
根据*ST新亿3月27日公告和3月28日更正公告,其拟聘任的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12名,3名注册会计师,2名合伙人,2018年度业务收入85.32万元,净资产12万元,总资产68万元,计提执业风险基金37.24万元,目前尚未完成购买职业保险。
与此同时,第一个“吃螃蟹”的*ST新亿则是多年来的“问题公司”。
公司注册地多次变更,包括重庆、上海、贵州、新疆等地,因经营不善,公司深陷财务危机,严重资不抵债,2013、2014年度连续亏损,且2014年末净资产为负值,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处以退市风险警示。2014年12月由新疆万源稀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接盘原第一大股东股权,而后迁往新疆,更为现名。
2015年11月7日,由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根据债权人的申请,*ST新亿被新疆塔城中院受理破产重整。此外,因涉嫌信披违规,*ST新亿已于2015年12月28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ST新亿已停牌4年,生产经营已是空壳。*ST新亿2018年年报被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至今尚未能妥善解决,如果2019年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公司将被暂停上市。*ST新亿在发布此次公告前一直未能聘请到2019年年报审计机构。
严打审计违法违规行为
业内人士指出,3月1日新证券法实施后,取消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格审批,但此举并不意味着监管“大撒把”,更不会对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带来不利影响。监管机构将严厉打击审计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秩序。
“证券法此番调整,是基于资本市场和审计行业不断发展完善的结果。”权威人士分析,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各项基础制度逐步健全,市场约束机制不断显现,同时审计行业不断发展壮大,一批具有较强专业胜任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逐步涌现,而原有证券资格审批导致市场机制发挥不畅,部分执业质量较好的会计师事务所难以进入资本市场执业,而部分执业质量较差的原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却难以从资本市场淘汰出局。通过打破原有证券资格限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可以促进形成“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良性市场生态。
“在正常市场机制约束下,上市公司一般会做出符合广大投资者利益的决策,选聘与自身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匹配、声誉良好、专业胜任能力较强和投资者保护机制健全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机构,以保障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并起到增信作用,否则投资者可能不信任上市公司披露的财务信息,用脚投票,公司声誉和市值都将受到严重影响。”某上市公司董秘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
权威人士指出,在市场机制约束不到位的情况下,特别是出现部分“问题公司”与“问题会计师事务所”勾结扰乱市场秩序时,监管机构会通过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强化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以及审计机构合伙人、注册会计师的问责,严厉打击审计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秩序。
同时,新证券法探索建立了适应我国国情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投资者保护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可以作为诉讼代表人,按照“明示退出”、“默示加入”的诉讼原则,依法为受害投资者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投资者也可自行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另外,根据国际经验,投资者通过司法诉讼获得的赔偿款一般较大甚至高达数亿美元,且由于有关“问题公司”基本丧失赔付能力,相关赔偿主要由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承担,因此,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赔偿能力也应当成为投资者的关注重点,对会计师事务所而言则主要为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
紧盯“问题公司”
权威人士表示,目前市场上仍存在一些难以聘任到会计师事务所的上市公司,作为高风险项目,此类公司和其聘任的审计机构将成为监管部门“紧盯”的监管重点。
据悉,上海证券交易所已经向*ST新亿下发问询函,要求公司披露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为评价深圳堂堂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所采取的措施,要求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充分论证其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披露签字合伙人和注册会计师的具体从业经验、购买职业保险的主要条款、相关保险能否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等内容,并要求前任审计机构四川华信披露辞任的具体原因等。
证监会也已采取措施,通过约谈相关人员、充分提示风险等方式加强监管,一旦发现该项目年报披露和审计存在问题,将快速启动检查、执法调查和行政处罚等相关程序。
此外,业内人士提醒,投资者需要擦亮眼睛高度关注有关“问题公司”风险,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必要时用脚投票远离此类高风险公司。同时,一旦出现财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投资者要依法积极维权,通过司法诉讼等方式起诉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寻求民事赔偿。(本报记者 昝秀丽 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