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3月9日讯(记者 彭雅惠 通讯员 颜媛婷)今天,省审计厅发布消息,省委审计委员会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要求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据此我省审计部门将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统筹审计力量,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
《意见》明确,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财政审计、金融审计、国有企业审计、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审计、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等八个方面审计,是我省推进审计全覆盖的“着力点”,全省各级党和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全部纳入审计全覆盖范畴。其中,省市县审计机关应当对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一级预算单位每年审计,对其他审计对象一般5年轮审一遍。
省审计厅表示,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实施全覆盖审计,更有利于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为确保审计规范透明、标准科学,湖南审计部门正在全力建设省市县三级审计数据标准体系和全省审计数据资源库,省内各级政府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均需要尽快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资料和电子数据。
根据《意见》要求,今后我省审计监督将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等监督贯通起来,形成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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