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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担保再收关注函 深交所质疑天广中茂内控存在重大缺陷
2020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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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5日消息,深交所针对天广中茂(002509)子公司为公司大股东邱茂国提供违规担保一事再发问询函。深交所质疑天广中茂内部控制措施存在重大缺陷。

       1月15日,天广中茂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深圳证券交易所接到投资者投诉,称其于2018年1月30日通过债权转让获得对公司大股东邱茂国的500万元债权,并由公司的子公司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时任董事长邱茂期对该债权提供担保,深交所要求天广中茂对子公司及邱茂期是否对上述500万元债权提供担保等事项进行说明。

       2月12日,天广中茂发布回复公告。对于本次投诉产生的原因,天广中茂解释为,根据公司大股东邱茂国出具的《关于问询函的情况说明》,投诉人作为广州蓝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曾就上述500万元债权向邱茂国主张清偿责任,但因邱茂国明确表示与投诉人没有借款关系予以拒绝,故产生本次投诉事项。

       天广中茂也回复公告中披露了邱茂国以中茂园林及中茂生物的名义签署《保证合同》为其个人债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1亿元。但是,天广中茂表示上述担保行为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权力机构审议,也未执行中茂园林、中茂生物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因此均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天广中茂还表示公司还未全面复工,且涉及自查内容较多,公司目前自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2月25日,深交所再度下发关注函,要求天广中茂说明公司已采取的自查措施及进展,说明上述1亿元违规担保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公司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及潜在的法律风险。

       此外,深交所还要求天广中茂说明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措施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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