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起,云南省将对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专项审计。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省委、省政府统筹调集各类资源资金,出台一系列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社会各界纷纷捐款捐物,全力保障和支援疫情防控。为促进疫情防控资金物资规范管理、高效使用和信息公开,按照审计署等中央5部委通知要求和审计署关于专项审计的统一安排,全省审计系统将重点对负责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和下达的各级财政、发展改革、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部门和各级红十字会、慈善会等政府及其部门指定接受抗击疫情社会捐赠、使用的单位、机构和企业开展审计。
为此,省审计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和审计重点,聚焦中央和各级财政安排的疫情防控资金总体情况、拨付和管理使用情况,社会捐赠款物的总体情况、分配和使用情况,对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及时督促整改,切实发挥审计监督效能,全力推动保障疫情防控重要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供应。本次审计纳入年度重大政策跟踪审计内容,坚持大数据审计先行,按照统分结合、上下穿透,以同级审的审计方式开展,审计组将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进行沟通对接,切实减少对被审计单位不必要的干扰,确保审计取得实效。(记者 段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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