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9日消息(记者张茜) 9日下午,银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中提到,将从完善关联方认定标准、科学制定监管指标等方面加强关联交易监管,强化保险公司内控管理。
近年来,通过违规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问题已成为行业乱象之一,个别保险公司通过设立非金融子公司或者层层嵌套的金融产品,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把保险公司当成“提款机”,引发重大风险,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此前制定的《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因为监管制度不完善、关联交易形式多样等问题已经不能适应防风险和强监管的需要。
据了解,《办法》借鉴国际、国内会计准则及我国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监管实际情况,合理界定了关联方认定标准,并且进一步完善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监管比例,制定比例上限,控制关联交易总体风险。此次《办法》明确了从严监管、穿透监管的原则,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的关联交易审查和报告制度,重点监控公司治理不健全机构的关联交易和大额资金运用行为,要求保险公司提高市场竞争力,控制关联交易的数量和规模,从而达到提高保险公司经营独立性,防止利益输送风险的监管目标。
《办法》同时还要求保险公司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跟踪监控保险资金流向,层层穿透至底层基础资产。对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穿透认定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此外,《办法》加强了社会监督,提高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标准,要求保险公司在年报中不仅按照会计准则披露关联交易情况,还应当按照监管标准披露当年关联交易的总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