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爆雷四起的A股市场,又一家上市公司被质疑财报造假。
8月20日,鹏欣系旗下的重要资本运作平台—— 大康农业 ,收到了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
不久前,有媒体质疑,大康农业涉嫌财务舞弊,部分应收账款及交易存疑。深交所要求大康农业说明公司2017年和2018年应收款前五大客户的名称、账面余额、股东结构、注册资本、主要财务数据等情况。
同时,深交所还要求大康农业回应公开资料中,对大康食品财报数据前后披露不一致的情况。
鹏欣系公司均主业不振
事实上,这并非大康农业首次被质疑。
作为资本玩家鹏欣系控制下的企业,大康农业上市次年便主业亏损、上市三年实控人卖壳、股价处低位却不断高送转、大举并购境外亏损资产等行为,实属诡异。
而眼下,除了财务舞弊的指控之外,大康农业还面临着业绩巨亏、大量资金受限、债务压顶、实际控制人质押率攀升等难题。
2018年,大康农业净利润亏损6.85亿元,同比下滑2981.90%,扣非净利润更是低至-8.31亿元。截至2018年末,大康农业的货币资金为8.35亿元,但其中有5.5亿元的资金使用受限。
与此同时,大康农业的债务压力也不容小觑,自易主鹏欣系后,大康农业资产负债率攀升,从2015年的30.28%一路狂飙至2019年3月末的66.09%。
另一边,控股股东鹏欣系的日子也不好过,除了大康农业外,鹏欣系还掌控着润中国际控股、国中水务、鹏欣资源这三家上市公司,但这些企业无一例外主业不佳。
其中润中国际控股2018年亏损6.21亿元,沦为面值仅为0.205港元的仙股;国中水务2018年扣非净利润为亏损342.13万元,2019年一季度扣非净利润再度增亏至1130.30万元;唯一没有亏损的鹏欣资源,虽然2018年实现扣非净利润1.09亿元,但相比于2017年,业绩仍惨遭腰斩。
截至最新数据,鹏欣集团累计质押大康农业7.34亿股,占所持股份的比例为68.31%,质押鹏欣资源4.16亿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7.47%。
屡屡收购境外亏损资产动机可疑
综合来看,除了基本面堪忧之外,大康农业遭财务质疑主要在四个方面,分别是公司的海外并购亏损企业、业务快速增长但盈利及偿债能力不足、巨额应收款对象为“空壳”公司、旗下子公司大康农业财务数量两次披露不一致。
海外并购方面,2016年7月29日,大康农业通过鹏欣巴西以自有资金2亿美元完成对Fiagril Ltda.的收购。但Fiagril Ltda集团的有息负债高达14.47亿元,且2014年、2015年分别净亏损2.44亿元和8052.72万元,至今还在亏损当中。
2017年,大康农业故技重施,其2.53亿美元收购的Belagricola53.99%股权以及LandCo49%的股权,同样盈利不佳。
尽管通过境外收购,大康农业的业务规模不断壮大,但盈利能力却每况愈下,从2012年开始,公司的主营业务就未曾盈利过,扣非净利润一直为负值。更为蹊跷的是,2018年大康农业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出现了一笔蹊跷的应收账款。
这笔高达2.93亿元的应收款占上市公司总营收靠的14.25%,但其交易对象Future Empire Trading Limited却从成立以来,一直处于休眠状态,且资料显示公司仅有一名员工,无任何营业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大康农业92.49%的收入都是境外销售收入,有媒体质疑对于大康农业大量的境外交易,境内监管难度很大。
除此之外,大康农业的子公司大康食品的财报数据也存在信披不一致的情况。
2014年和2015年的年度报告,大康农业曾披露大康食品的营业利润分别为-1,933.92万元、-3,321.02万元;但在最新的年报问询函回函,大康食品的上述营业利润却分别被披露为-6739.41万元、-1.15亿元。
深交所追问客户信息
随后,深交所对大康农业的交易真实性展开了“刨根问底”式追问。
关于应收账款,深交所要求其说明以下内容:
(1)请说明2017年末和2018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的名称、账面余额、账龄、报告期内对其销售收入的金额、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信用政策、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与金额、回款情况,以及上述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东结构、注册资本、注册地、法定代表人或董事姓名、主要财务数据(如有)。
(2)根据媒体报道,2018年末,公司对Future Empire Trading Limited (以下简称“FETL”)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93亿元,但FETL自成立以来一直处于休眠状态。请你公司详细说明FETL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人员情况、主营业务、业务模式、履约能力;说明媒体报道所列FETL人员情况、运营情况等是否属实,并提供相关证明性材料。
(3)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就上述应收账款执行的审计程序与审计结果,是否保持了合理怀疑的谨慎态度,是否获取了充分且必要的审计证据,并提供相关审计底稿与审计证据。
关于主要客户,深交所则要求大康农业说明:
(1)2017年和2018年,公司销售前五大客户的名称、报告期内对其销售收入的金额、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
(2)上述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东结构、注册资本、注册地、法定代表人或董事姓名、主要财务数据(如有)、下游主要客户、是否具有开展大规模贸易的能力。
(3)请结合公司的业务模式,说明近年前五大客户是否发生较大变动,如是,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4)请提供上述公司的营业执照、交易合同、回款凭证等证明性材料。
另外,深交所还要求大康农业说明关于大康食品财务数据前后披露不一致的原因,公司财务信息的披露是否违反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1条的规定。
(原标题:大康农业2.93亿应收款源于“休眠公司”,财报数据前后披露不一致,又一个家伙涉嫌财务舞弊)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