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厦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持续净化全市政治生态,党风政风明显好转。1至6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22件322人(处级以上干部4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05人,同比增长46.43%,移送司法40人,同比增长300%。
强化分领域整治,专项工作现新成效
市纪委监委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分领域整治工作的重要工作之一,持续深入推进。一方面,进一步强化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主动走访建设、市政、交通等重点部门,对群众反映强烈且多次信访举报的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开展有针对性地复核复查工作。另一方面,强化落实整改,对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信访件,按照“一日一报、即结即报”的要求督促责任单位依照问题整改方案和问责建议方案,统筹力量,依规依法加快办理。1至7月,全市共发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52件76人,立案24件34人,处分45人,问责28人,移送司法机关24人。
同时,根据厦门政治生态的整体情况,选取问题易发多发的工程招投标领域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领域入手,精准开展审查调查工作。
市纪委监委成立由副书记直接管理的工程招投标领域问题线索处置小组,集中管理全市招投标领域问题线索。在此基础上,严查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以权谋私、利益输送和国企经营管理中不认真履职、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等问题,并对国企管理中失范失管、盲目开展项目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10名管理人员进行责任追究。1至6月,全市共对招投标领域中收受贿赂、围标串标等问题立案57件57人,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中失职违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立案49件49人。
坚决维护群众利益,严查与民争利行为
相对于“老虎”,“蝇贪”的“微腐败”更令群众深恶痛绝!
按照监察全覆盖的有关要求,厦门市向38个镇街派出监察组,授予其对基层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涉嫌职务违法进行调查等7项权限。同时,充分发挥廉政监督工作室、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通过列席村(居)“两委”会议、对村(居)务活动进行质询等方式,强化对村居基层干部用权行为的监督。
“根据我们对以往案件的梳理研判,村居干部的违纪行为主要涉及在村居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擅自以集体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等违反组织纪律行为和不按规定村务公开、侵犯群众知情权等违反群众纪律行为。”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此,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农村“三资”管理、村居换届、村务公开、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及时查处了一批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的“蝇贪”,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翔安区对新店镇茂林社区原两委干部蔡某等7人收受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施工方送予的好处费问题,给予党纪立案审查,湖里区对禾山街道枋湖社区两名社区干部违规领取补贴问题进行立案,同安区对洪塘镇郭山村党总支第一书记郭某违反廉洁纪律,在台风受灾简易水泥柱大棚修复补偿款发放过程中默许个人家庭违规多领取补助款问题,给予党纪立案审查……1至6月,全市共查办农村基层干部案件100件,同比增长20.48%。其中,村支书(主任)23件,其他村居干部39件。
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抓早抓小上下大力气,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教育管理。今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629人,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占比达93.5%。(厦门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代江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