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即将拉开帷幕。与以往相比,2013年的审计多了不少的看点,比如内控审计报告。
近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就上市公司2013年年报审计工作进行布置,其中特别强调,注册会计师如实发表内控审计意见,规范出具内控审计报告,不得利用在内控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或将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作为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披露等方式规避出具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
事实上,在内控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以及将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作为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披露一直是某些上市公司规避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的“两大法宝”。如今,“两大法宝”被纳入主管部门的监管视野,这次是否会寿终正寝公众将拭目以待。
奇招迭出
从历史的情况看,在内控审计报告仅有的三种非标意见中,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披露存在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所占比例远远超过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此前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公司中,有3家公司因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被会计师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5家公司内控审计报告中披露存在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相比之下,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公司则高达19家。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一份由注册会计师签署的只有一张A4纸大小的审计报告一直牵动着其敏感的神经,这份报告甚至被人戏称为上市公司“巨人的弱点”。
为了根除这个弱点,有些上市公司往往会各出奇招,以避免否定意见的出现。
过度使用强调事项段内控审计意见就是上市公司的常见招数。在上市公司带强调事项段的内控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内容包括持续经营、审计范围、内控缺陷等问题,存在以强调事项段代替其他类型非标内控审计意见的嫌疑。同时,一些被强调的事项与内控审计指引及其实施意见中定义的强调事项不符。
这种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类型不当的情况,会影响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价值判断,也会给上市公司的监管带来一定的负面效应。而对于注册会计师行业而言,这种做法会存在不小的潜在的声誉风险,也将给内控审计这个崭新的业务带来负面影响。
更有甚者,部分公司内控审计报告披露上市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但其评价报告认为内控不存在重大缺陷,与审计结论不一致,审计师也未在内控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披露其审计报告与内控评价报告对重大缺陷认定和披露不一致的事实。
而在内控缺陷披露方面,上市公司也存在内控缺陷披露不充分、回避披露缺陷的倾向。多数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仅披露了一般缺陷,极少公司披露了非财务报告的重大缺陷,甚至,某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在被会计师出具了否定意见的情况下,其内控自我评价时仍认为不存在缺陷或者缺陷的影响较小,公司的内部控制总体上是有效的。一些即使披露了内控存在缺陷的公司,在披露内控具体缺陷时往往也是泛泛而谈,如管理制度不够细化、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力度不够、需要强化内部审计职能等,缺乏具体内容。
监管加大
内控审计报告是投资者判断上市公司价值的专业性报告,而以上种种历年来所体现出来的内控审计报告问题表明,一方面上市公司内部对内控审计报告重视程度不够,理解还不到位,执行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另一方面注册会计师也暴露出执业水平需要提高,职业判断有待提升等问题。
可喜的是,监管层已经注意内控审计报告方面存在的这些不足之处,并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管。
证监会在今年发布的一份报告中表示,针对内控评价报告格式与内容不一致的问题,将会同沪深证券交易所与财政部共同研究制定统一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参考格式,改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所提供信息的可比性和有用性,提高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充分性。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则表示,对2013年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并适时启动监管约谈机制。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涉嫌违反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守则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将在2014年度执业质量检查中予以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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