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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集团

一、公司简介:

  碧桂园集团创立于1992年,是以房地产为主营业务,涵盖规划设计、酒店开发管理、建筑装修、物业管理、国际教育等多个领域的综合性企业集团。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于2007年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迄今,已在全国及海外开发251个高品质项目。服务超过150万业主,拥有超7.5万名员工。2014 年集团总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 845.5 亿元,合同销售金额约为人民币1,288亿元。 

 

二、反舞弊机制简介:

(一)控制环境 

   碧桂园集团在杨国强主席提出的“我们要做有良心、有社会责任感的阳光企业”核心价值观引导下,二十多年以来,集团一直秉承“诚实守信、合法合规”的经营理念,“希望社会因我们的存在而变得更加美好”。 

   1、设立独立监督职能 

   集团设置独立的监督业务组织—集团审计监察中心,下设集团审计部和集团监察部,负责内部控制监督及反舞弊工作。中心日常业务直接向集团主席、副主席、总裁汇报,并定期将业务成果向审计委员会汇报。集团审计部通过开展内部验证和咨询活动,推动公司风险控制系统的建立健全及持续改善并监督促成其有效运行,为公司长期及有效经营管理提供合理的保障;集团监察部通过建立反舞弊举报、调查及宣传机制,维护公司良好的经营环境,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2、建立反舞弊举报机制 

   集团监察部设立了监察举报热线及邮箱,用于接收违规违纪、疑似舞弊信息举报线索,并指定专人跟进维护反舞弊举报渠道。在公司内部OA系统及外部廉洁合作协议中公开举报渠道信息;对于举报人及举报线索内容实施严格保密政策;对于实名举报的案件,案件调查结果最终会反馈给实名举报人;并对提供线索一旦查实的,给与举报人一定经济奖励。 

   3、建立诚信合作机制 

   公司与外部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施工工程承包合同、项目合作协议等合约时,同时签订《阳光合作咨询函》、《廉洁合作协议书》等有关廉洁合作协议;集团建立《禁止“两类人员”经营我司业务或重新入职》制度,对因涉嫌犯罪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及因违规违纪被集团清退的人员,禁止经营我司业务或重新入职。 

   4、建立内控自我评估体系 

   为进一步提升各区域风险管控水平,碧桂园集团于2014年末建立了关键领域内部控制自我评估体系。通过自我检查识别控制缺陷,主动采取行动进行缺陷整改,达到全员参与内部控制,防范减低风险。 

(二)监督

   集团审计部自2000年成立至今,已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及工作指引》、《风险控制评价标准及流程》等制度、流程。审计部计划、组织开展风险导向的内部审计验证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合规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经营绩效审计、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审计、疑似舞弊审计。通过实施常规审计及专项审计项目,识别系统及流程管控缺陷,每季度向高管汇报及与集团各职能中心沟通提出系统性改进建议,并在集团高管会上通报监督各单位缺陷整改计划的贯彻执行情况,推动内控体系健全和持续改善,有效降低风险减少损失。 

(三)舞弊风险评估 

   集团审计部通过定期对关键领域、流程舞弊风险点进行评估,将舞弊风险控制点作为标准审计方案的评价内容,在开展常规、专项审计时重点关注,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疑似舞弊信息及时移交集团监察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四)反舞弊程序 

   集团监察部自2008年成立至今,已建立了一套系统的工作制度、流程,主要有:《集团监察工作暂行规定》、《集团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办法》、《举报违规违纪行为暂行办法》、《举报奖励制度》、《案件通报宣传管理办法》等。对获取的内外举报信息及审计提供的疑点线索,遵循“凡举报必查”的宗旨开展专项调查,以事实、证据充分为依据,坚持办“铁案”的原则,对已查实违规违纪人员依照公司相关处罚原则推进处罚活动的落实,严惩职务犯罪行为。 

(五)信息沟通与分享

   集团监察部严格遵循案件办理规定,在疑似舞弊案件调查报告阶段,经与相关业务负责人对案件调查结果达成一致意见后,最终发出案件调查结果报告及涉案人员处罚决定。对于监察已查处的案件结果,及时通过集团OA系统对全体员工进行内部通报,并通过集团学习平台、高管会议及中高层培训等途径定期对典型案例进行培训与宣贯,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碧桂园集团作为“中国企业反舞弊联盟”发起成员之一,我们将不断完善集团内控监督体系及反舞弊机制,创建廉洁的公司内部环境,为共同携手创建良好商业环境而不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