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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集集团),于1980年1月创立于深圳,由招商局与丹麦宝隆洋行合资成立,初期由宝隆洋行派员管理,是改革开放后最早成立的中欧合资企业。1994年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12年12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目前是A+H股公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为招商局集团、中远集团和弘毅投资等。中集集团注重构建高效的治理结构,长期以来对于技术创新和管理效率的不懈追求,使得中集集团快速成长为在全球物流装备和能源装备制造等多个行业具有领先地位的企业。公司致力于如下主要业务领域:集装箱、道路运输车辆、能源化工及食品装备、海洋工程、物流服务、空港设备等,提供高品质与可信赖的装备和服务;还设有提供专业资金管理的财务公司,以及提供金融解决方案的融资租赁公司。作为一家为全球市场服务的多元化跨国产业集团,中集集团在亚洲、北美、欧洲、澳洲等地区拥有300余家成员企业及3家上市公司,6万多员工,客户和销售网络分布在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近十年来,中集总资产、净资产、销售额和净利润的年平均增长率始终维持在较高水平。
 

   中集集团本着“诚信为本、自强不息”的企业精神,致力于企业廉洁从业氛围的营造和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形成了行业领先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近年在公司治理、内控审计领域的主要里程碑事项如下:

   1、2011-2013年,中集集团连续3年获得中国内部控制研究中心颁发“内控百强企业奖”等奖项。

   2、2013年,中集集团作为主要牵头人,发起成立中国第一家省级企业内部控制协会-广东省企业内控协会,并当选副会长单位。

   3、2014年,凭借不断完善的公司治理、卓有成效的内控体系,中集集团被评为“最佳内部治理上市公司”。

   4、2014年,中集集团获得“深圳市市长质量奖大奖”。

   中集集团内设审计监察部,作为制定廉洁制度、执行内部审计监督、督导内控建设、调查舞弊事件并监督履职人员从业行为的专门机构,以实现对本集团风险的全方位控制。目前,集团纪委书记兼任审计监察部总经理,纪委办公室和监察分部合署办公,为集团建设廉洁健康的企业文化提供了坚强的领导和有力的组织保障。根据舞弊由动机(或压力)、机会和借口三要素产生的铁三角理论,中集集团制定了三类舞弊治理措施,即通过体系化的宣传与教育,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惩治与执法手段,不断提高员工的舞弊风险防范意识,致力于营造“不想舞弊、不能舞弊、不敢舞弊”的反舞弊大环境。
 

   “不想舞弊”

  中集集团注重开展全方面、多层次的廉洁从业警示教育和宣贯工作。定期对内部晋升人员和外部招聘的管理人员进行“中集集团干部的护身宝典—廉洁从业警示集”的培训;定期对新员工进行“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对销售、采购等典型舞弊案件的剖析和警示;近年集团下属重点企业邀请所在地检察院给企业进行了廉洁从业专题培训;集团还以在线学习、在线答题的方式开展廉洁从业制度宣贯活动,集团及成员企业相关高管人员全体参加;重大节日来临之前,集团纪委发布《关于重申反对节日期间收受节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通过警钟长鸣,从正面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从业环境,帮助员工养成“不想舞弊”的自律习惯,坚守职业底线,正确对待各种诱惑利益,避免误入歧途。
 

   “不能舞弊”

  要想将“不想舞弊”、上升为“不能”,必须配以有效的监督和制衡机制,使得“不能舞弊”成为可能。为健全监督制度和内控体系,近几年,中集集团制定发布了《内部控制制度》、《干部及敏感岗位人员监察制度》、《干部及敏感岗位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监察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董事、职员行为守则》、《关于党员干部员工在商(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礼金的管理办法》等。通过书面的政策和程序严格管控舞弊风险,同时还定期对舞弊风险级别高的重点部门、敏感岗位以及生产经营的薄弱环节,分类开展舞弊风险点识别及内控建设,控制舞弊的机会要素。
 

   “不敢舞弊”

  为有效遏制舞弊行为的产生,中集集团每年组织集团总部及所有成员企业的干部和敏感岗位员工签署《廉洁从业声明》,庄重承诺在从业过程中杜绝行贿受贿,并有专门的事后监督查办。为及时发现舞弊风险,防止“舞弊”有可乘之机,中集集团明确规定监察举报的渠道和内容,建有内外部举报投诉平台,并在高危岗位人员名片上印有廉政举报热线,受理任何人的举报。为防止小节不惩,大节必生,定期对干部开展任期审计、评优和晋升前实施监察,有舞弊行为的,取消评优、晋升资格,并按员工奖惩管理、内部行政处罚规定处理,涉嫌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绝不姑息养奸。同时,在审计过程中一旦发现被审单位存在重大舞弊行为,即可行使内控达标和考核的一票否决权。通过自我承诺、受理举报和严厉的处罚措施“三管齐下”,强化“不敢舞弊”的效力。